编辑/时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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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能源网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做好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工作暨下达2018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煤电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进行具体任务部署。
《通知》中说明,2018年第一批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是由各省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地区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梳理情况、不达标机组的筛选确认情况、不达标煤电机组处置方案的制定情况等进行在排查、再确认的基础上制定。已经确定的第一批淘汰计划容量共计1190.64万千瓦。
《通知》中明确,2018年全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含燃煤自备机组)的标准为: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机组。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20万千瓦级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
(二)不改造或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7)要求的煤电机组。
(三)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水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煤电机组。
(四)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法律法规确定的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或改造后仍不满足要求的煤电机组。
(五)《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区域范围内,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
(六)设计寿命期满且不具备延寿条件的现役30万千瓦级纯凝煤电机组。
(七)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今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的报告中提出了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任务目标;之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就此项工作分别下发了相关通知,积极推进工作的进展。到本次第一批任务目标公布,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page]分页标题[/page]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以及今年保卫蓝天计划的实施,以煤电落后产能为代表的传统高污染、高能耗能源利用方式,将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煤电等传统能源的清洁化生产迫在眉睫,如何加快转型,煤电行业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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