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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

时间:2014-08-28 来源:Gandlmva 责编:

  ★新闻背景:

  2013年,中央首次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一起列为鼓励和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据了解,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家庭农场已发展到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

  本报讯(记者梁春武)11日上午,一场关于如何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在全国政协机关举行。会上,来自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银监会、国家粮食局等提案承办单位的同志向提案人代表、部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介绍提案办理和有关工作情况,并进行互动交流。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案52件,涉及到家庭农场发展模式、认定标准、政策支持等多方面问题,经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将这一问题作为重点提案,并召开办理协商会进行督办。

  会上,委员们围绕家庭农场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关于家庭农场的认定注册问题,提案党派代表、来自九三学社重庆市万州区委的张国建建议放宽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资格认定标准,同时对雇佣劳动力的界定应体现灵活性,还应该根据各地农业人口与土地面积比值的差异明确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认定和审查标准。

  关于家庭农场的土地来源,全国政协委员聂振邦建议加快修订土地流转的相关法规,建立更为灵活的土地流转制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法律和政策,在保障土地承包权的同时,强化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

  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国政协委员李武建议成立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专业化服务,提高生产效率。

  此外,委员们还围绕如何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难题、避免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在交流互动中,提案承办单位代表对委员的提案建议及现场发言进行了一一回应。农业部代表表示,今年2月,他们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今年,计划启动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监测,并形成家庭农场年度发展报告。财政部代表表示,农业补贴增量将向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主持座谈会,驻会副主任王秀峰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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