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友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兴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773,290,711.27
1,621,594,825.07
1,621,594,825.07
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5,620,410.12
834,632,030.71
834,632,030.71
1.32%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7,629,066.40
-5.42%
962,307,467.25
1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8,057.80
-126.90%
15,885,660.32
-2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717,989.58
-169.54%
10,548,519.24
-3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9,908,130.26
46.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2
-126.92%
0.0635
-23.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2
-126.92%
0.0635
-23.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2%
-124.49%
1.89%
-27.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27.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985,063.05
主要是随钻陀螺测斜系统项目补助205.5万元,国防科工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补助120万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补助100万元,航天科技国产化补助99.67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1,802.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59,895.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6,202.26
合计
5,337,141.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867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国有法人
22.65%
56,696,116
0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国家
14.04%
35,146,179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29%
5,725,646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2.07%
5,191,021
0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国有法人
1.61%
4,042,441
0
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4%
3,593,739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0%
1,999,810
0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260101,基金吧)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8%
1,707,741
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煦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63%
1,577,63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7%
1,420,85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56,696,116
人民币普通股
56,696,11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35,146,179
人民币普通股
35,146,17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725,646
人民币普通股
5,725,6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191,021
人民币普通股
5,191,021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4,042,441
人民币普通股
4,042,441
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
3,593,739
人民币普通股
3,593,7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99,810
人民币普通股
1,999,810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707,741
人民币普通股
1,707,741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煦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1,577,630
人民币普通股
1,577,6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420,850
人民币普通股
1,420,8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事业单位,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95,380,755.39
142,564,262.25
-33.10%
票据到期或背书转让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250,000.00
-100.00%
年初应收利息本期已收到。
长期待摊费用
2,654,356.21
1,810,462.88
46.61%
房屋装修费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3,292.74
3,302,450.24
51.50%
主要为递延收益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应付票据
85,119,011.09
57,624,268.10
47.71%
票据结算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1,269,303.77
332,015.41
282.30%
提取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全部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
6,451,120.79
16,905,874.98
-61.84%
年初未交税费本期已缴纳。
应付股利
1,057,052.35
100.00%
子公司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0
38,000,000.00
31.58%
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加。
专项应付款
9,473,950.00
15,171,450.00
-37.55%
主要为时空公司本期专项应付款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114,637,273.76
67,771,040.09
69.15%
新增福建子公司、山西子公司、宁夏子公司、浙江子公司和贵州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13,598,979.86
6,628,234.82
105.17%
有息负债平均占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316,800.00
371,726.70
-185.22%
已计提坏账的部分应收款项本期收回所致。
营业利润
10,508,385.88
17,759,953.20
-40.83%
期间费用增加导致营业利润减少。
营业外收入
12,530,214.24
8,522,658.45
47.02%
主要为本期政府补助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1,959,688.02
446.12
439173.74%
益来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导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增加。
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08,130.26
-75,241,733.48
46.96%
本期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55,337.88
47,904,374.18
49.16%
本期借款增加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航天三院
一、航天三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航天三院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航天三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航天三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航天三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2010年05月06日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航天三院
二、航天三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航天三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航天三院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航天三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航天三院的关联交易方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2010年05月06日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航天三院
三、航天三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航天三院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航天三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航天三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航天三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置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航天三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航天三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航天科技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航天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航天三院及关联方将来与航天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航天三院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2010年05月06日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科工集团
四、科工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科工集团作为航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科工集团现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同时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科工集团将促使集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科工集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科工集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2010年05月06日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科工集团
五、科工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科工集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科工集团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2.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第三方的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科工集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科工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2010年05月06日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科工集团
六、科工集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科工集团承诺,在航天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科工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科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科工集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置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科工集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科工集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中向科工集团购买的资产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科工集团。(2)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航天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航天科技向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向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2010年05月06日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科工集团
七、科工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由于科工集团下属全资单位航天三院拟认购航天科技本次发行之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工集团作为航天三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航天科技权益股份比例由32.52%增加至40.23%,超过30%;根据《航天科技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事项触发了科工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科工集团将根据《航天科技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三项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科工集团特承诺:拥有航天科技的权益股份在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完成后36个月内不对科工集团以外转让或上市交易。
2010年05月06日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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